第11节

作品:《桃花令

    林子葵埋着头没敢吱声,凝滞的气氛里,他古怪地感受到一种粘稠的危险。

    二姑娘……要打自己巴掌么?

    他闭上了眼睛。

    萧复的手指停留在他的耳垂上,指腹揉搓几下,林子葵默不吭声,可战栗的感觉仍然让他捏紧了手指,感觉到他的手掌很大,且手指有茧子,一瞬的困惑袭上心头,二姑娘是自幼习武么?

    然而此刻他并不如平时那么心思缜密,晕乎乎的也没想明白,紧跟着发烫的耳畔,出现萧复的声音:“你说,我怎么罚你比较好?”

    “随……二姑娘喜欢。”

    萧复挨过去看着他,语调就落在他的脸侧:“我方才带了一件兔裘给你,你要记得穿,不能还给我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哎?”意料中的巴掌没有下来,却听见这句话,林子葵迟疑地半睁开眼,正正好对上萧复钩子似的桃花眼。

    他心跳错一拍,就无措地闭上眼了。

    萧复轻轻揉了下他的脑袋:“我就罚你,穿得好看些来见我,不要这样灰头土脸的,我不喜欢。”

    “嗯……”林子葵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惩罚,他抬起眼:“二姑娘,不打我么。”

    “你看我舍得么?”

    林子葵不说话,脸色烧红。

    他脸皮薄,这几日真是动不动就红完了。

    萧复的手落了下来:“你现在是不是该拉我起来了。”

    林子葵这才反应过来:“我、我该起来了……”他先起身,然后用袖子裹着手,才拉住萧复。

    萧复也没有继续逗他,这清直如莲的书生,当真没有半点歪心思,又呆又纯。

    萧复一拉就起,站直了身:“林郎,这么晚了,我也该离开了。”

    林子葵让墨柳去送,被萧复拒绝了:“我有侍卫呢。”他挥了下手,披着黑狐大氅,回眸朝着林子葵笑。

    待萧复和他那护卫在夜色下提着灯笼离开,林子葵方才听墨柳说:“啊!公子,这是二姑娘特意送过来的,说是给您的。”

    林子葵低头一瞧,看见一个木箱,墨柳已经蹲身打开了,而后瞧见里头有一件上好的银貂裘,暗绣的银线和丰厚的貂毛,在烛光下显出华贵的光华。

    林子葵自是看不清楚的:“这是,兔裘?”

    “哇……”墨柳惊呆了,“这不像是兔裘,摸着,反倒像是貂裘诶,公子!你瞧!”就算没穿过,也在金陵见过,他不是不识货的乡下人。

    而林子葵第一反应是:“不妥,这般贵重之物,我得还给二姑娘!”

    然而又想起方才萧复给自己的惩罚。

    他要自己穿好看点去见他。

    可林子葵来这行止观,是为了温习书目,根本就没带两件衣裳,自己身上这件斗篷,也穿了有三年。

    墨柳却从箱子里拿起一张飘金笺:“公子,有字!是二姑娘写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瞧瞧!”林子葵伸手,脸靠近烛光,凑得近了看,这是一手丑字,在林子葵这个自幼临大家书法帖子的读书人眼里,字写得实在不算好看,而内容很简单,写着:

    [林郎,这件兔裘,明天要穿给我看哦。

    照凌。]

    第一行字,难看,而落款的两个字,应是时常写,字迹流畅优美不少。

    “照凌。”

    林子葵垂眸喃喃道:“二姑娘,这你的闺名么……”

    他将这张飘金笺珍惜地收起来,夹在了书里,放进了盒子。

    翌日晨,林子葵穿上了披风去见萧复,这件披风大了些,拥在身上异常的暖和,还有些冒汗。

    林子葵到了东客堂,得知他还未起,元武说:“不巧,我家主人爱睡懒觉,今日怕是要睡到晌午才起。现在还不到辰时,林公子,要不待会儿再来?”

    林子葵道谢,又问:“方不方便问兄台打听一下,二姑娘平素喜欢吃什么?”

    一旁墨柳非常自然地掏出一袋银子塞过去。

    元武看了眼没有接,说:“我家主子不爱吃东西。”

    一个没味觉的人,吃什么都一样,很多时候萧复甚至会忘记吃东西。所以尽管萧复自幼习武,四肢却很修长匀称,身量并没有像自家兄弟二人一般魁梧。

    墨柳以为他清高,不要钱,只好默默收了回去。

    他这样回答,林子葵一时尴尬也不晓得继续问什么,旋即便听元武道:“我家主子,没有别的爱好,他喜欢玩儿。”

    林子葵下意识问:“玩什么?”

    “能让他快乐,觉得高兴的事。”

    “比方说……”林子葵想了想,“爬山?吟诗?下棋?看书?”

    说到下棋时,自个儿坐着玩儿棋子的金樽看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元武摇头:“林公子,我实话告诉你吧,我家主子啊,最喜欢喝酒。”

    酒这种东西,没什么特别的味道,只有一个浇穿愁肠的烈,下肚后满腹的热,胸口的荡气回肠,萧复舌尖尝不出味道,便只能去感受那种其他食物无法带来的感官,用其他的五感,去弥补这点缺陷。

    “酒么……”

    二姑娘果真不是一般女子。

    林子葵道谢,礼貌表示:“我记下了,多谢兄台。”

    陈元武:“我姓陈。”

    “多谢陈兄,待会儿过了晌午,我再过来。”陈兄不要钱,林子葵就给了他一袋梨膏糖,说:“给小朋友吃吧。”

    那日看见这少年挂在二姑娘身上,他还不太高兴,后来凑近了发现就是一小孩儿,心情就好了。

    明日,林子葵约好了要去清心阁见灵源道长的师叔灵泊道长,但灵源道长说过,师叔爱吃鸡腿。道观里虽然养了鸡,但不好买卖,林子葵听道士说后山也有人家户,养了一窝几十只鸡,所以他先换下那身珍罕的兔裘,随即带着墨柳一块儿上了后山。

    两人辛辛苦苦走了半个时辰才走到,林子葵累得直喘气,先前卖掉唐兄送的歙砚的钱还剩一点,林子葵到人家户买了两只鸡,一篮子鸡蛋,又问那养鸡的农户:“大叔,这十六洞天山,有人家酿酒的么?”

    大爷已经七十五了,一听乐坏了:“我这儿有自家酿的梅子酒!年轻人你要吗?”

    “梅子酒?”

    “来!你尝尝!”那大爷转身就进屋,热情邀他进来,给林子葵掺满了一杯,林子葵哪里喝过酒,他试着舔了一口,又涩又辣,忍不住趴着咳嗽起来。

    “喝完,你喝完,这可是好酒!”

    林子葵抹不开面,又喝了一小口,还是咳,大爷说:“你慢点,慢点啊!”

    林子葵一边咳嗽,一边夸赞味道极好,大爷喜笑颜开,递了一满杯给墨柳,林子葵摇头:“他年纪小,不能喝。”

    墨柳却馋得眼巴巴的:“公子……”

    林子葵只好应允:“那你只准喝一口。”

    墨柳喝了一杯,和林子葵一样,蹲身痛苦地呛了起来,大爷乐得哈哈大笑,问林子葵:“书生,你喜欢这酒吗?”

    林子葵又不懂,也不知道这是难喝还是好喝,要不带回去问问人?

    他点头说喜欢,大爷就灌了一瓶子给他:“给,你不会喝酒吧?要是觉得好,再来管我要!你若是想要好酒赠人,便从十六洞天山下去,有个桃花村,村子里有一种桃花酒,金陵的达官贵人都喜欢呢,那滋味……啧啧,千金不换呐!”

    “桃花村?桃花酒?”

    林子葵记下了。他提着一篮子鸡蛋,两只鸡,一瓶酒,走了半个时辰,又回了行止观。

    “灵泊道长爱吃鸡腿,这儿两只鸡,四只腿,两只腿给灵泊道长,墨柳你吃一只,剩一只……”

    林子葵想到送给二姑娘,煲好了鸡汤再给她送过去。

    晌午刚过,墨柳就倒下裹着衾被睡了,脸上浮着淡淡的酒气,鼻间发出鼾声。

    他人小,不胜酒力,这酒的酒力在他身上,比在林子葵身上发挥得更快。

    林子葵将炖盅装进竹屉里,送到了东客堂:“陈兄,这是刚煲好的老母鸡汤,二姑娘现在可起了?”

    陈元武接过去:“刚起,我去通报一声?”

    林子葵摆手:“不,不必了。”

    陈元武看了他一眼:“你怎么不穿主子送的披风了?”

    “那兔裘贵重,我方才在厨房,怕弄脏了,就脱了下来。”他身上弄了柴灰,还杀了鸡,自觉邋遢,哪里好意思见二姑娘,而且二姑娘还说了,穿得丑就不要来了,所以林子葵送了鸡汤连忙就告辞:“陈兄,我先走了。”

    看他又跑了,元武摇头:“这个林书生……”

    他低头闻了闻鸡汤:“真香,没想到他一个书生,还会做饭?”

    奈何萧侯爷是个吃不出味道的,喝了一碗汤,挑着鸡腿肉吃,问:“你们说,这汤是什么味道?”

    元武无法形容,说:“侯爷,就是鸡汤味儿。”

    “甜的?酸的?苦的?还是辣的?”

    元武:“都不是,就是香的,这鸡肉好。”

    萧复想象不出来,鼻子里勉强能闻到一股香味,可喝下去,就是白水。

    “没意思,”萧复搁了碗,抻懒腰,“我还是去找林郎玩儿吧。”

    而林子葵,此时已经出了行止观。

    方才他碰见灵源道长,得知他恰好要下山一趟,林子葵听了,就问他:“道长,你可知桃花村在哪?”

    “就在山脚不远,这个桃花村的桃花酿,可是远近闻名呐。”

    林子葵眼眸一亮:“我正好要去桃花村!灵源道长,我可否跟你一道?”

    “走吧走吧,贫道知道你眼睛不好,你跟我一起,我替你指路……”

    晌午正值日晒,灵源戴着斗笠,挎个水囊,林子葵还穿他的旧披风,二人慢悠悠走下山去,灵源还说:“对了林居士,灵泊师叔说了,让你明日带着鸡腿去找他,他前些年也是参加过科举的,他说你要有什么不懂的,都可以问他,只要给他送鸡腿吃。”

    林子葵点头:“鸡腿我已经买好了,烧上了,我现在是去买桃花酿的。”

    “林居士喜欢喝酒?”

    “我是送……”他顿了顿,又说,“是我喝的。”

    “贫道猜也是,你身上的酒味,我都闻到了,脸还是红的,刚喝了吧?”

    林子葵只得腼腆地点点头,承认自己是个酒鬼。

    灵源道长毕竟在行止观这么些年,他找的小路要近不少,快到山脚时,灵源指了指右边的一条路:“从这里一条路下去,就是桃花村,现在冬天,桃花都没开,哦对,林居士,你认得桃树不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