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记

作品:《锦绣配

    距离举世震惊的灭国事件,已经过去半年。

    没有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,传说是天神降罪,又说是稀有的地质现象。后来者小心翼翼的踏足那片被诅咒的土地,发现房屋农田俱无变化,一时大量流民迁徙。奇异的是,死尸居然没有任何腐化,还保持着生命最后的姿势。但也幸亏如此,如此大量的死人没有演变出瘟疫。他们花了两个月才把尸体烧完,烟尘飘到天上,又过了一个多月才散干净。直到现在也没有敲定到底该怎么分配田地财产。流民之间,先去的、后去的、强武的、博智的,为了争产打成一团,械斗不断,又闹出许多人命。甚至隐隐出现几个自立为王的团体,吸纳了越来越多的流民。临时朝廷只能派官兵镇守秩序,但那些官兵自己也存了侵吞的心思。

    大齐权力中枢同无数人一起消失殆尽,只有在外巡盐的三皇子幸免于难,他便顺势继承了大统。临时朝廷选择建立在端王府所在的顺天。他们先牵了许多平民回大都,等一切安顿妥当再正式转移——何况也没人知道这种事会不会再来一次,尚需时间观察。荣飞燕主动上交王府供新皇居住。自己则搬到端王府名下的一处小房子里。

    再过不久,她就要去北边大漠和亲了。

    她正在房中试妆,陆衣锦从窗户翻了进来,开门见山:“我说,真嫁啊?”

    荣飞燕从铜镜中看到他的身影,并不怎么吃惊:“是啊……哪个好看?”她举着两个不同的耳环,比在耳朵上。

    陆衣锦无语到:“金的吧……”

    “玉的更搭”荣飞燕笃定道,陆衣锦很想说那你问我干嘛。

    “李沛还好吗?”她忽然问。

    “嗯”陆衣锦有点脸热“我们算是……算是成亲了吧,没办礼,也没请你来喝杯喜酒。”

    荣飞燕露出惊喜的表情:“你们可真不够意思!”她忙走到衣柜前挑挑拣拣,选出一副贵重的头面和一盒珠宝首饰:“当是我的随礼了。”

    陆衣锦手贴在身体两侧没有动:“这……这不都是新皇帝赏你的吗,我们不要,李沛又不带这玩意。”

    确实是新皇赐下的。在这之前,荣飞燕已经上交了王府的全部财产。

    荣飞燕坚持塞到陆衣锦手里:“戴不戴是一回事,有没有是另一回事。你们将来要是生个女儿,出嫁连嫁妆都拿不出来吗?”

    这方面陆衣锦是一点都不懂:“还要嫁妆啊……”但是想起生女儿,他心神摇曳了一下。

    他忽然想起正事,重复道:“真嫁啊?我听说那边环境可太差劲了,水都没有,你这样的过去,两三天不得被风沙吹成小老太婆?”

    “你说话可真难听”荣飞燕撇撇嘴。

    陆衣锦蓦地正经起来:“我说真的,李沛说要劫你婚车呢。”

    荣飞燕听到李沛还是这么有干劲,莫名感到一阵安心。她转向陆衣锦:“我是自愿的,这是我的使命”

    阳光穿过敞开的窗户洒在她脸上,她笑的明亮:“我可是郡主啊”

    陆衣锦一愣,想起半年前她醒来时那张万念俱灰的脸,忽然觉得这样似乎也不错。他点了点头,露出一个笑容:“那以后我们去看你,你可不许赶我们。”

    “不赶不赶,再给你上三头羊,介绍你和最美的姑娘共舞”荣飞燕继续研究起她的妆容,随口附和道。

    陆衣锦脸色大变:“可不敢乱说!你别挑拨我们夫妻关系!”他摆出一个效忠的姿势:“最美的姑娘我已经娶回家了。”

    荣飞燕看看他,扑哧笑了,陆衣锦也笑了。

    尘埃落定,日子总要继续过下去。

    从荣飞燕处出来,陆衣锦也没什么别的事情了,他几天不见李沛就想的厉害。打算买点东西就回家。

    因为临时朝廷设在顺天,这渐渐变得繁华,虽然离旧大都相比还差的远。他走进一家兵器店,琳琅满目的商品映入眼帘,许多一看就不是凡品。这样的小店,原是绝无可能受到这样的货源的。但总有胆大人士先于别人闯入禁区,从死人家里偷出不少好东西。陆衣锦给李沛买了两个护腕,听到旁边有人对他指指点点。

    他左手的裂纹被他们看到了。

    受天罚而死之人浑身都是这样的纹路,这件事情人尽皆知,身上有纹却还能活着走路的,恐怕世上也只有他一个了。陆衣锦不想引起关注,他想了想,又给自己买了个腕甲。说是甲,其实是特殊材料制成,带着能盖住手背,又不影响行动。

    端王府离他家走水路很方便——他和李沛现在还住在那个海边的小房子里。他坐上船,看着熙熙攘攘的热闹人群,心里很感慨。

    “千真万确!说现在过去的都有田分,咱哥几个在这也是穷白丁,不如去试试运气——现在去都晚了!”

    陆衣锦身边的几人热切讨论着,这样的对话半年来时有发生。

    因为人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死,几乎所有亲戚都同时死绝,幸存者并没有太多悲伤,只有少数在当地有旧有亲的狠哭了一阵,也有极个别讲情义的千里收尸,哪还能找到尸首,早被人烧了。

    大部分人则像这些人一样,看到的是其中天大的机会。

    陆衣锦心中暗笑,哪有他们想的那么容易。

    他闭目养神,有人似乎在戳他的手。

    他猛的睁开眼,眼前是一个团团圆圆的小姑娘,扎着两个羊角辫,小手指一下下戳他的腕甲。见他醒了,小姑娘也不害怕,冲他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,乳牙长的歪七扭八。

    陆衣锦温和的笑了:“你喜欢?”

    小姑娘点点头:“好看,红的”

    小姑娘的母亲听到他们说话,连忙过来抱她:“哎呀,你怎么又调皮!”接着向陆衣锦歉笑一下:“不好意思。”

    陆衣锦摘下腕甲:“孩子喜欢就拿着玩吧”

    “别别,不能给她养成这个习惯……”母亲的话戛然而止,陆衣锦的手缩的晚了一点,她看到了他手背的痕迹。那位妈妈大惊失色,抱着孩子赶快走了。

    陆衣锦也不在意,又把腕甲戴回左手,脑袋里都是这个白胖的小姑娘。

    还是小姑娘好,可以扎小辫子。

    不像小知了和苏可可似的,看着就淘气。

    陆衣锦再度闭上眼睛,那日的一幕幕又出现在眼前。

    那日陆衣锦扛着昏迷的李沛和荣飞燕从乾清宫出来,发现了死去多时的朱扁鹊。朱扁鹊的手还紧紧抓着那个小朋友,掰都掰不开。一张娃娃脸上都是那样的纹路,像皮肤被摔裂了一样。

    陆衣锦既吃惊又难过,他没料到朱扁鹊会在这里——他死亡的原因倒是看的很清楚。

    已经带了两个人,他还是极为困难的加上了朱扁鹊的尸首,整个人几乎被压的走不动。他走出午门,到处都是一片死气,每家每户都是尸体。

    大都有钱的有权的,和街边的小生意人路边的流浪汉,死的都是同一般。

    他将李沛他们放在路边,从一个看起来比较有钱的大户人家拉来一辆马车。车夫死的时候似乎正在给马喂夜草,一头栽倒在马槽里。马认旧主,直到陆衣锦放开它的绳索,它还在用头不断拱车夫的尸首,迟迟不愿离开。

    陆衣锦心中生出几分不忍,也不再强迫,自己拉着马车走了出去。他把李沛几人放到马车上,缓慢的前行。

    热闹的大都,繁华的大都,人都死光了。方圆千里的街上恐怕只有他一个活人。他伤口还在发痛,强撑着前行,路过一间间死寂的商铺民宅。此刻已经是中午,本来是家家户户吃午饭的时候,可没有一栋房子冒出炊烟。

    陆衣锦忽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孤独,仿佛被世界抛弃了。他想到身后的李沛,生生把情绪压了下去。

    后来,李沛和荣飞燕醒了。她们的状态很糟,陆衣锦费尽心思也开解不了。他自己心里也很乱很难受,却必须时刻关照她们,防着她们自杀。可是有一天,两人像约好了似的,好像又恢复了平常,谁也没有再提这件事情。

    陆衣锦带着朱扁鹊的骨灰回了药王山。小知了大哭一场,和陆衣锦一起将他埋在朱家的祖坟。

    小知了太小了,陆衣锦想带他走,却遭到了明确的拒绝。他说这里有数不清的医典药材,自己不过学到了皮毛,学成之前绝不会离开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他也在长大。

    陆衣锦看他一个人确实生活的还好,便告诉了他自己的地址,又给他留了一大笔钱,警告他不许拿它吃喝嫖赌。小知了郑重应了。

    他又顺路去看苏可可,他已经成了初级镖师,个子高了,人也黑了,因为到了变声期,说话跟公鸭似的。他嫌自己的名字不够霸气,擅自改成了苏大可。临走的时候,他把手中的那本黄河密卷交给陆衣锦,他不想再拿着这东西。

    陆衣锦出门就给烧了。

    他一下又从梦中惊醒过来,渡船还在顺流而下,他还没有到家。

    三天后,船靠了岸。陆衣锦下船买了好吃的准备带给李沛,回头看到三个流氓在调戏妇女。

    在从前,遇到这样的事情他绝不会多看一眼。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,他放下手中的东西,走过去正色道:“不要欺负人。”

    其中有个谢顶的胖子,不由分说给他来了一拳。

    陆衣锦顺势躺倒在地,闭住经脉。

    三人没想到胖子现在拳法了得,开心的击掌,又踢了陆衣锦几脚。没想到陆衣锦一动不动,哼都不哼一声。那歪肩膀慌了:“余少……别……别不是死了吧。”

    胖子嘴硬到:“哪有打一拳就死的?”却不敢上前去探。

    最后还是那瘦子颤颤巍巍摸向陆衣锦的脖颈,紧接着手像被烫到一般大喊一声:“没脉了!”

    其实闭住经脉,人还是有微弱的脉搏。但他们慌乱心虚,根本试不出来。

    三个人哆哆嗦嗦的商量,最后决定采取最合理的方法——逃跑。倒是那被调戏的女子吓得要命,试图唤醒陆衣锦。

    陆衣锦听他们走远了,睁开眼睛,没事人一样站起来,把围观群众下了一大跳,有个年纪大的差点当场昏过去:“诈……诈尸……”

    等人群跑光了,那女子才松了一口气,盈盈下拜:“采薇拜谢恩公!”她愁苦到:“大半年之前被他们堵过一次,当时也有恩公仗义相救,让我到别处暂避,我这避了大半年,昨天才回家,怎么又被他们碰上了……”她实在倒霉之极,忍不住流下眼泪。

    陆衣锦心中一动:“你前恩公长什么样,多大岁数?”

    采薇一怔:“好像……二十多岁,长的很高”她把手高举过头顶比划了一个高度,“武功很好,几下就把他们打跑了,说起话来却很温柔……”她的脸上飞上红霞。

    陆衣锦心里一酸,她说的分明就是洛云。

    采薇是个聪明的姑娘,见到他的表情,忍不住问道:“你认识他吗?他现在在哪?”

    陆衣锦摇摇头:“可能就是个好心人吧。”

    采薇笑道:“你也是好心人。”

    女子走了,陆衣锦掂了掂方才从那三人身上摸走的钱袋,相当有份量。他又去买了几斤酱肉。

    回到家,远远就看到李沛在练刀。她居然又试着练右手挥刀,因为少了两根手指,刀身不算很稳。

    陆衣锦不自觉泛出一个笑容,走了过去:“左手不是耍的挺好。”

    李沛眼睛一亮:“你终于回来啦!”这两天她都要饿死了。

    陆衣锦东西还没放下,她就急急跑过去摸索起来:“有好吃的吗,带好吃的了吗?”果然被她搜出一袋肉包子,她满脸惊喜的拿出包子,认真品味起来。陆衣锦有些无语,怎么觉得相比自己,她更想念包子一点。

    他可是时时刻刻都在想她。

    他气哼哼的走到厨房把菜肉都归置好,给干枯的菜地浇了水,不屑同李沛说话。李沛居然真的一直在喜气洋洋的吃包子,也没有来找他。

    以他对她的了解,她大概没发现他生气。

    陆衣锦叹了口气,乖乖走到李沛身后抱住她:“你光想包子,不想你相公啊。”

    李沛认真的点点头:“想啊”

    陆衣锦喜上眉梢:“有多想?”

    “我想到你,就设计了一套双人剑法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……你知道我从来不用剑吧”陆衣锦终于无奈道。

    李沛回过头认真看着他:“不是用不用的问题,你不知道,剑招也是有情绪的。练久了就知道了,有生气的剑招,毁灭的剑招,也有温柔的剑招,爱意的剑招。我把对你的感觉化到剑招里,这样后世所有练这套剑法的人,就都能体会到我有多……多……”她脸忽然红了。

    虽然她做的事总是出乎他的意料,但在她面前,陆衣锦总是控制不住缴械投降——比如现在。他心里又像喝了蜜一样,忍不住亲了李沛圆圆的腮帮:“你要放到你的剑谱里?”

    李沛来到这里之后一直在忙活修剑谱,她想把自己对刀法和剑法的领悟记录下来,希望能帮助到别人,尤其是像她这样没有内力的人。

    陆衣锦全力支持。他知道李沛心里,那件事一直过不去,只不过为了让他轻松点,她强行把它压成一团,和其他事情一同锁在心底。偶尔发呆忘记伪装时,她的眼神简直像活了七十年。陆衣锦每次看到都心疼的无以复加。

    晚上睡觉她也总是哭醒,还以为他不知道。

    她发自内心觉得自己有罪。

    现下有了更有意义的事做,又能帮她慢慢疗愈自己,真是再好不过了。

    “你帮我给剑谱想个名字”李沛笑道。

    “论文化水平,你是半斤,我是八两,以后再说吧。”他忽然想起此行的目的:“老燕说了,她是自愿和亲的,欢迎我们去找她玩,还说给我介绍美女”他坏笑道。

    李沛的小脸瞬间耷拉下来,蓦地松开他:“那你去吧”他买的包子她也不吃了,闷闷的又耍起刀来。

    陆衣锦看在眼里,虽然知道这么做不对,心里还是很高兴,好像终于获得了小小的胜利。他故意转移话题:“右手明明拿不稳,何必强求呢”

    李沛没好气道:“谁知道我左胳膊会不会又被谁砍了,当然要两手准备”她语气不好,说的却是真心话。

    陆衣锦听了这话,心脏刺痛一下,方才的得意烟消云散。她吃了太多苦,受了太多伤,不幸好像总是围绕着她,以至于她已经理所当然的将这些事情规划起来。

    陆衣锦心里叹了口气,终究他是当不了赢家。

    他一把拉过她紧紧抱住:“我话没说完嘛……我说啊,我说最漂亮的姑娘已经被我娶回家了。”

    李沛这才露出点笑脸,又顾及到自己应该表现的生气,只能低下头偷偷笑。

    陆衣锦忽然想起什么,从怀里掏出荣飞燕送的东西:“要说老燕还是仗义,给了咱们这么多随礼。”

    李沛也很吃惊,这些东西看起来价值不菲:“她也真是……这么贵重……”

    陆衣锦坏笑的咬她耳朵:“她说以后咱们如果有女儿,可以留给她当嫁妆”

    李沛的脸瞬间从耳朵红到脖子根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陆衣锦转过她的脸认真道:“咱们生个女儿儿吧”

    李沛忽然低下头犹豫起来:“我其实有件事想跟你商量……”

    “如果将来真的有了孩子,能不能……能不能给他起名天赐”

    陆衣锦眼神暗了暗,终又露出笑容:“天赐是个好名字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的意思是,洛天赐……”

    陆衣锦一怔。

    他忽的将李沛打横抱起来向里屋走去,李沛惊到:“你干嘛!不同意就算了!”

    陆衣锦低头亲亲她:“制作洛天赐”

    海风温和的吹过山坡,吹过石块野草,吹过两方小小的墓碑,一个写着“兄洛云之墓”,另一个写着“嫂白昭柔之墓”。墓碑前面的土地很干净,看来经常有人打扫。

    它们紧紧挨在一起。